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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所在位置:首页 > 期刊导读 > 2011年 > 01 > 信息摘要

再论公平分配应首先从第一次分配开始

【出 处】:

【作 者】: 征汉文

【摘 要】我国若要实现第一次分配中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的公平分配,一要在按劳分配原则指导下以一定的“指标”为前提,制定出普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,也要制定出对管理者具有约束力的最高工资标准;二要彻底贯彻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,亦即使劳动要素也参与对利润的分配,并制定出具体的量化指标体系。国有企业应当利用其公有制优势,为实践真正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,从而实现在第一次分配中的公平分配做出表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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